劳动仲裁前三大忌讳,尊重仲裁员也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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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前三大忌讳?答案:证据收集不完整、签署不明文件、不尊重仲裁员。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,在进行仲裁前都要收集好证据,不然很可能被判定为恶意仲裁,劳动者在仲裁前千万不要签署一些不明文件,这些文件在仲裁上会让你陷入不利的境地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,一定要尊重仲裁员。
劳动仲裁前三大忌讳
1、证据收集不完整
很多人在遭遇用人单位不公正对待后,会生气的离职,急冲冲的跑去申请劳动仲裁,但是对于公司单位没有保障自己权益的证据,都没有收集好,像一般的加班证据、社保缴纳证据、劳动合同,以及工资账目等等,这些都要收集好。同样的,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表现不行,想要辞退人也要收集证据。
2、签署不明文件
很多单位在你离开后,都会哄骗你签署不明文件,只有签署了这些文件,才会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送到你的账户上,还说签署了这些文件,你的权益都会得到应有的保障,其实这些文件都对你非常不利,如果随意签署的话,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很可能会将你陷入不利的局面,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随意签署一些不明文件。
3、不尊重仲裁员
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,在进入劳动仲裁的时候,必须要尊重仲裁者,因为仲裁者是代表法律,之前就有真实的案例,一方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多次打断仲裁员的发言,还口出恶言威胁仲裁员,最终这一方的仲裁结果以失败告终,所以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,千万不能不尊重仲裁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