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前三大忌讳,是万万不能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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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有很多企业会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侵犯,对劳动者进行剥削,但是,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比如像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,进行劳动仲裁等。劳动仲裁前有三大忌讳,劳动者是千万不能犯的。
1、不要乱签署文件
企业给你的文件让你签署,千万不要盲目的签署文件,这样有可能会损害自己的权益,因为企业肯定是对自己企业利益最大化,这些文件可能会夹杂着一些对你不利的东西。
2、没有证据,不要去仲裁
仅仅只凭你一个人的话,诉说自己在企业中受到不公的待遇,这样子的做法是没有用的。要去仲裁的话,就必须准备好证据,要不然做的就是无用功。
3、千万不要乱写仲裁申请书
有些劳动者会对仲裁申请书进行乱写。劳动者分不清赔偿金和补偿金,若是两者写错了,会直接败诉。要对表述的内容清楚明确,自己想要什么就写什么。仲裁申请书上的被申请人一般是写的企业名称。